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,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,提升学生风险防范意识,引导学生主动远离非法集资,共同守护美好生活,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行“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”活动及主题班会。
一、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
“非法集资”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,数额较大,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。需要同时具备4个条件:1、非法性;2、公开性;3、利诱性;4、社会性。”
二、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
1.设立互联网企业、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、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
2.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、债权,募集基金,销售保险产品,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、虚拟货币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
3.在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、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,以承诺给付货币、股权、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
4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,通过大众传播媒介、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
5.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。
三、非法集资的四种常见手法?
一是承诺高额回报。
二是编造虚假项目。
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。
四是利用亲情诱骗。
四、非法集资常见套路?
1.装点公司门面,营造实力假象。
2.编造投资项目,打消群众疑虑。
3.混淆投资概念,加大识别难度。
4.承诺高额回报,编造“致富”神话。
五、风险防范提示:
(1)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,务必提高警惕:
A、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;
B、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C、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、“以房”养老等为幌子的;
D、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E、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;
F、以“扶贫”“互助”“慈善”“影视文化”等为幌子的;
G、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;
H、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I、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J、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(2)防范非法集资的“四看三思等一夜”法
(3)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“三要、三不要”
(4)谨慎投资,严防非法集资陷阱
事实上,虽然非法集资花样翻新,但是万变不离其宗:都以信誓旦旦许诺投资者丰厚的利息、股份或奖金回报为诱饵。因此广大群众要提高警觉,任何宣扬低风险高收益、一劳永逸的投资都值得怀疑。另外对于可疑投资项目,如果不能确定它是否属于非法集资,投资前应向具有相关知识背景的人询问,必要时还要到有关部门查询。更重要的是,要摒弃投机、树立致富无捷径的意识,无论社会如何进步,勤劳才能致富是永恒的法则。
